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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ckEVO 台灣虛擬主機服務條款部分內容修正公告 (2019/01/16 起生效)

各位 StackEVO 台灣虛擬主機服務用戶您好:

為配合我國現行法規禁止販售「未經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形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器材」,本團隊將針對現行 StackEVO 台灣虛擬主機服務所適用之服務條款進行部分內容修訂,本次條款修正之內容詳如本文附件,本次修正依服務條款規定提前五日公告,並自 2019 年 01 月 16 日凌晨零時起取代現有服務條款之對應條文產生效力。

提醒您,依電信法第 49 條第 3 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違反該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可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本團隊一經接獲檢舉或政府機關要求,將會立即依照服務條款規定暫停違規用戶之虛擬主機服務並要求違規用戶立即刪除該等違規內容與停止違規行為。


STACKEVO 台灣虛擬主機服務條款部分內容修正說明 (自 2019/01/16 起生效)

第三部分第一條

修正後內容 (紅色粗體字部分為新增,紅色劃刪除線部分為刪除):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遵守用於提供本服務之伺服器機組所在之國家的法令,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禁止事項 (下稱「禁止事項」):

  • 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違反用於提供本服務之伺服器機組所在之國家的任何法律及命令或違反網際網路使用國際慣例、習慣法的行為。
  • 利用本服務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 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或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行為。
  • 利用本服務從事入侵或破壞任何網路系統或妨害他人電腦使用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益之行為。
  • 使用本服務提供的電子郵件服務大量發送廣告或垃圾郵件 (Spamming) 或進行網路釣魚。
  • 發佈、散播、上傳或張貼賭博、毒品、惡意軟體、盜版、破解、威脅、迫害、色情、販售軍火、販售槍枝、非法多層次傳銷等相關內容。
  • 發佈關於醫藥方面等具有高度專業性質,可能因正確性或其他因素致他人受害之內容。
  • 使用本服務架設 Web Proxy 或 IRC 聊天室或跳板或其他相似性質的服務。
  • 使用本服務作為監視攝影機或檔案備份空間等需要經常或持續使用 FTP 傳輸協定與本服務所使用之伺服器連線之用途。
  • 使用本服務銷售未依電信法規定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審驗合格或經政府公告撤銷或廢止型式認證或審驗合格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大量消耗本團隊用於提供本服務之伺服器機組的處理器或記憶體等共用資源,致影響他人正常權益使用之情形。
  • 其他任何本團隊有足夠正當理由足以認為不適當,應予以禁止之行為。

修正前內容 (2018/08/20 生效之現行版本):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遵守用於提供本服務之伺服器機組所在之國家的法令,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禁止事項 (下稱「禁止事項」):

  • 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違反用於提供本服務之伺服器機組所在之國家的任何法律及命令或違反網際網路使用國際慣例、習慣法的行為。
  • 利用本服務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 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或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行為。
  • 利用本服務從事入侵或破壞任何網路系統或妨害他人電腦使用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益之行為。
  • 使用本服務提供的電子郵件服務大量發送廣告或垃圾郵件 (Spamming) 或進行網路釣魚。
  • 發佈、散播、上傳或張貼賭博、毒品、惡意軟體、盜版、破解、威脅、迫害、色情、販售軍火、販售槍枝、非法多層次傳銷等相關內容。
  • 發佈關於醫藥方面等具有高度專業性質,可能因正確性或其他因素致他人受害之內容。
  • 使用本服務架設 Web Proxy 或 IRC 聊天室或跳板或其他相似性質的服務。
  • 使用本服務作為監視攝影機或檔案備份空間等需要經常或持續使用 FTP 傳輸協定與本服務所使用之伺服器連線之用途。
  • 大量消耗本團隊用於提供本服務之伺服器機組的處理器或記憶體等共用資源,致影響他人正常權益使用之情形。
  • 其他任何本團隊有足夠正當理由足以認為不適當,應予以禁止之行為。